陈旭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受理陈某诉自贡某彩灯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该案系因彩灯承揽发生的纠纷,大安区法院委托对商事纠纷熟悉的特邀商事调解组织开展调解。纠纷在委托后一天内便成功化解,当事人当场履行第一期分期付款义务。
自贡灯会享有“天下第一灯”的美誉,历经数十年的产业化发展,已形成集原料生产、创意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贸易、营销推广于一体的彩灯全产业链,大安区作为自贡彩灯艺术的集中展示地,辖区内重点彩灯企业齐聚。
陈某因与自贡某彩灯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立案审核人员了解到该案涉彩灯纠纷,立即引导陈某至绿色通道,由专人导诉,释明商事调解的高效性与专业性。随后,经陈某同意,案件分流至调解组织,由彩灯调解专员开展调解。在绿色通道的高效运转下,从立案审核到导诉分流,再到案件委托至特邀组织调解员手中,全程不到30分钟。
据介绍,本案中,调解组织接到委托后,即刻联系双方当事人,知晓双方到线下有不便,随即进行线上调解。深入沟通后,双方仅对付款时间存有分歧,调解员先为双方释明诉讼的成本可能给生产经营带来的负担,再分别同原、被告双方释明风险,向原告释明强制执行可能让企业陷入经营风险,企业资金回笼难或导致原告收款难,向被告释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调解员打通了分歧堵点,双方约定好还款时间并先行支付部分。
在调解结束后,调解员还落实“执前督促”机制,释明到期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如果履行期限届满前仍未自动履行,大安区法院还将联合驻综治中心调解员进行跟踪回访,提醒督促履行。同时,建立“当事人评价机制”,在调解结束后,收集当事人评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从当事人诉至法院到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部分合同款,历时不到24小时,双方当事人对此次调解均给出了高度评价,纠纷圆满化解。

本起涉彩灯纠纷的高质高效化解是大安法院商事调解新模式的生动实践。大安区法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红梅·燊辉”调解品牌为引领,以“盐润百味而无形,灯辉百业促和兴”的精神,持续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一站式”商事纠纷化解平台,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破解企业解纷难题,为辖区彩灯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