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间  法官现场护水普法

  
2026-04-01 10:17:07
     

富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法官,我们家鱼塘最近鱼大量死亡,怀疑是上游企业排污水造成的,可是我又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这是典型的环境污染责任中的水污染责任纠纷。你要先保留好证据,比如拍照录像、记录死鱼数量、损失情况等。你提供的证据,要证明企业排了污、你因此受到了损失。”“法官,我们常去水库钓鱼、野炊,这犯法吗?”“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明令禁止开展垂钓、野炊等行为。”......一问一答间,群众带着疑惑而来,得到满意答复后高兴而归。


在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第三十九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富顺县法院联合自贡市水务局、富顺县水务局等部门,在釜江广场开展以“依法护水,司法同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水域生态,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水资源是什么?为何要保护水资源?富顺县法院的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层层递进开展普法引导。解读《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生动宣讲倾倒垃圾、违规使用化肥农药、随意堆放废弃物等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本次普法宣传以传递依法护水、全民护水理念为目标,引导群众树立节水护水、保护水生态的环保意识,为共建天蓝水清、宜居宜业的美丽富顺凝聚强大合力。


富顺县法院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耕环资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资源、妨碍河道管理等违法行为。发挥“法院+河长制”联动效能,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的协作,凝聚水域保护合力。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为筑牢区域水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