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玥瑒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自贡市大安区某社区平价食堂因长期经营亏损,股东内部产生矛盾并相继失联,食堂被迫停业。而在经营期间,该食堂曾面向社区发行就餐预付卡近七百张,持卡群众以老年人为主。
食堂关停后,老年人预存费用无法退还,于是有的老人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有的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有老人到政府部门咨询维权途径。街道、派出所、社区多次协调未果,因部分股东失联、责任主体不明确,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该案经派出所、街道上报至大安区综治中心,中心安排由驻中心的刘萍法官工作室牵头介入处置。
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厘清合伙关系、合同责任与诉讼风险,先后组织各方开展数轮调解工作,持续向相关股东释法明理,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法官明确指出,老年人办理预付就餐卡,与食堂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食堂停业后应当退还剩余款项。法官详细告知股东拒不履约可能面临的诉讼成本、信誉影响与失信惩戒后果,劝导其主动承担责任、履行退款义务。

经过持续耐心沟通与反复协调,股东最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主动筹措资金向老年消费者退还预存费用。目前股东已累计为313名老年人完成退款,剩余尚未退费的持卡人仍可前往办理退费手续,相关工作将持续推进,做到应退尽退。至此,这起涉及众多老年人的预付式消费群体性纠纷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