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钱就藏在我宜宾老家卧室的衣柜里。”3月12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拘留所谈话室里,一直咬定“没钱”的被执行人杨某某,面对执行法官连续追问和法律后果的严肃告知,终于松了口,交代了现金藏匿地点。随后,执行干警驱车六百余里,直奔宜宾市屏山县,并在当地社区和公安民警的见证下,从杨某某老家的衣柜中,依法搜出8万余元现金。至此,一起看似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在立案后半个月内全部执行完毕。
一笔“消失”的存款
2025年,法院判决杨某某返还章某某钱款9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今年3月4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立案当天,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法官发现杨某某一个银行账户里曾有1万余元,但在发起冻结瞬间,钱款“不翼而飞”,冻结未能成功。这一异常触动了执行法官的警觉。
“我的卡怎么用不了了?你们赶紧给我解开!”账户操作后不久,杨某某的电话就打到了法院。执行法官没有迟疑,再次向其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法院说明情况。
一场交锋后的突破
3月9日,杨某某来到法院,在填写《财产申报表》时,她并未提及那笔“消失”的存款,也未如实申报其他财产。
“隐瞒、虚报财产,经查实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官的话掷地有声,但杨某某仍不悔改,最终其被拘留10日。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杨某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她承认为规避执行,她取走了1万余元,另有8万元悄悄带回了宜宾屏山县的老家藏匿。

一次跨越两地的搜查
线索就是命令,确认信息后,执行团队迅速制定方案,兵分两路赶赴现场,一路干警来到其在龙泉驿区的出租屋,一路干警驱车前往宜宾屏山县。

执行法官依法出示搜查令,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与公安民警的现场见证下,对藏匿地点进行了仔细搜查,最终找到了全部现金。清点、封存、扣押、录像,一系列程序规范完成。
从3月4日立案,到3月12日跨市搜查并扣押全部款项,这起案件在半个月内高效执结。当申请人章某某得知消息时,连声道谢:“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回钱,真的太感谢法院了!”
【法官说法】
本案中,对于意图通过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充分运用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提醒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如实报告财产,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