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公安平乐派出所联合属地政府开展“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活动

  
2026-03-31 11:49:1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3月30日是第五个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与法治观念,推动防火责任“入脑入心”,邛崃市公安局平乐派出所联合平乐镇政府深入辖区,扎实开展“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活动,织密森林安全防护网。


活动现场,派出所民警与政府工作人员协同发力,通过“宣传资料发放+面对面互动答疑”的方式,结合近年来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系统讲解了常见森林火灾隐患类型及识别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火灾发生时的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措施。针对群众关心的“农事用火规范”“林区祭祀注意事项”等问题,民警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让群众直观认识到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生命财产的严重危害,引导大家自觉做到文明用火、安全用火,遇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知晓率与重视度。


为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民警还组织辖区村民、护林员召开专题培训会。会上,民警以“案例+法律”为核心,选取近年本地典型火灾案例及违规用火处罚案件,深入剖析野外违规用火(如焚烧秸秆、乱扔烟头、燃放鞭炮等)的危害,清晰解读违反防火规定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告诫广大群众“一次侥幸,终身遗憾”,引导村民从“被动防火”向“主动防火”转变,进一步树牢“防火有责、失火担责”的自觉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4人、警车1辆,组建专项宣传小组深入辖区,累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开展警示教育讲座2场,直接覆盖群众200余人。活动不仅让防火知识“走村入户”,更有效夯实了“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灭火安全防线,为守护辖区绿水青山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