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与天台路交叉口发生一起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汽车客运中心往茶花苑方向行驶至该路口时,与相对方向闯红灯左转的张某某所驾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名驾驶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


接警后,资阳市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抵达时两名伤者已被送医治疗。民警随即前往医院开展调查,发现两人身上均有浓烈酒气,涉嫌酒后驾驶,遂依法对二人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mg/100ml,张某某高达194mg/100ml,均达醉酒驾驶标准。
进一步核查发现,两人此前均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事发时仍处于暂扣期间,且所驾车辆均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同时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醉酒驾驶等多重违法行为,安全隐患极其突出。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双方驾驶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针对二人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办理,并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酒驾醉驾属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依法视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广大驾驶人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危险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