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起纠纷一起解决!成都锦江法院以示范判决批量解纷

  
2026-03-27 17:34:50
     

李佳亭 宋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近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依托综治中心,联合入驻的商事调解组织,以示范判决为核心,通过专业联动调解,成功化解某传媒公司与某省、市两级公益文化机构及某数据技术公司之间的24起数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公益文化服务有序开展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多方共赢。

该批纠纷涉及12部文字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中两家公益文化机构的线上服务平台设有第三方数据库跳转链接,用户登录后可阅读并下载涉案作品。案件受理后,锦江区法院发现纠纷具有同一权利基础、争议焦点一致等批量特征,且已有生效示范判决,遂以此为基础,引导各方高效化解矛盾。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案件委派至区综治中心开展诉前调解,指派知识产权专业法官全程跟进,组建“专业法官+专业调解员”联合调解小组,确立“示范判决锚定规则→焦点释法厘清责任→批量调解统一落地”的递进化解模式。调解小组通过调取平台运营规则、后台跳转记录及权利凭证等证据,锁定核心争议:公益文化机构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赔偿金额如何合理核算。

调解中,示范判决成为统一认知的关键依据。调解小组向公益机构释明,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虽无法定逐一审查义务,但负有协助披露实际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结合其未直接获利、已提示下架等事实,确认其不构成共同侵权;同时以示范判决确立的赔偿裁量尺度为参照,推动实际侵权方——某数据技术公司正视责任。

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某数据技术公司按照30元/千字的标准,对全国已取证的涉侵权案件一次性赔偿某传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并立即下架涉案作品;两家公益文化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是锦江区法院以示范判决引领批量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构建“法院+商事调解组织”联动解纷模式的典型实践,通过整合司法指导、综治协调与专业调解力量,破解批量纠纷调解尺度不一、效率低下等难题,为数字作品著作权系列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可复制样本。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