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只跑了一趟 当天就拿到赔偿款

  
2026-03-23 09:46:04
     

荣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钱拿到手了,心里也舒坦了!”3月19日,在荣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里,一起因施工损坏果树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这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申请人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原来,在2025年8月下旬,荣县某村委会与荣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协商在村里安装天然气管道的事宜。某天然气公司安排的挖机进场施工,误入毕某承包地,将70株柑子树(成林树50株、未成林树20株)拦腰折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00元。

对于以土地为生的毕某来说,这些柑子树不仅是经济来源,更倾注了无数心血。

3月18日,毕某向荣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在旭阳法庭法官团队的指导下,及时梳理争议焦点、核实损失金额,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在法官耐心引导和调解员积极推进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从申请调解到拿到赔偿款,申请人只跑了一趟。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是荣县法院坚持把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