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焕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富顺县法院联合县社会综治中心等单位,以“宣讲+互动”的鲜活形式,让《民法典》从“纸面条文”变为公交企业治理的“实用指南”。

法官结合公交驾驶员廖莹尧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深度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清晰阐释“侵权人赔偿为主、受益人补偿为辅”的双重保障机制。司法为见义勇为者筑牢后盾,以法之名守护英雄权益,坚决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让法治温度直抵人心。
针对公交运输行业流动性强、安全风险点多的特性,民二庭法官王致谢立足审判实践,聚焦运输合同纠纷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开展深度剖析,明确驾驶员职务行为与用人单位责任划分规则,厘清履职损害由单位承担的法律边界。结合公交运营中因操作不规范引发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法官针对性建议企业完善驾驶员准入机制、强化日常安全培训、优化车载监控管理,从源头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防范化解运营风险。
企职工代表围绕“行车途中非驾驶员原因致乘客受伤的责任认定”“零接触事故责任划分”等工作痛点踊跃提问。法官逐一进行解答,结合司法实践给出规范应急处置预案、留存完整行车记录、强化场站设施巡查等可落地、可操作的务实建议。一问一答、一来一往间,法律的刚性权威与司法服务的柔性温度深度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