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抱娃也算超员?石渠交警:违法且危险

  
2026-03-17 11:40:1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近日,石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路面执勤中,查获一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针对驾驶人“幼儿抱在怀里不占座不算超员”的错误认知,民警现场开展精准普法,以生动案例纠正交通安全知识盲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执勤期间,大队民警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际却搭载了6人,其中包括4名成年人及2名1岁幼儿,已超出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构成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面对民警的检查,该车驾驶人却提出了质疑:“孩子才1岁,抱着又不占座,怎么能算超员?”

而这一疑问,恰恰道出了不少驾驶员普遍存在的交通安全认知误区,认为孩子年纪小、体重轻,抱在怀里不占座位,就不算超员。

针对该起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当场依法对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同步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责令其现场转运超员人员,第一时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甘孜公安交警提醒

超员违法没有“例外”,安全出行不容“侥幸”。超员违法的认定,只看乘车人数,不分年龄、身高与体重。许多家长认为,将孩子抱在怀里是最安全的保护方式。但事实恰恰相反,当车辆以50公里/小时的速度发生碰撞时,一个体重10公斤的幼儿会产生约300公斤的向前冲击力,相当于体重的30倍!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能抱得住孩子。孩子要么从怀中飞出,要么被成人身体挤压,后果不堪设想。

更可怕的是,在超员状态下,后排往往拥挤不堪,安全带无法正常使用,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将完全暴露在危险之中。怀抱中的婴儿,将成为最脆弱的受害者。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