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司法保护令 锁住百年古树的“生命密码”

  
2026-03-13 15:05:41
     

王名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古树名木是“绿色的国宝,活着的文物”,承载着厚重历史文脉与珍贵生态记忆,是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3月13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法院获悉,在第48个植树节到来之际,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广安区检察院联合广安区林业局、广安区园林所,对辖区内1棵300余年树龄的银杏树、3棵200余年树龄的黄葛树正式发布“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力量筑牢古树名木保护防线。


广安区紫金山公园内的银杏古树,树龄超300年,树高20.5米,胸围4.24米,属二级保护古树,也是广安区树龄最长的古树。

据史料记载,明朝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王德完曾在紫金山营建“紫金园”,清代时期,后人从园中移植四株银杏幼苗,历经岁月更迭仅存此一株,见证着数百年的历史变迁。


广安区龙安乡龙安老街的黄葛古树群,现有黄葛树10棵,树龄均超200年,平均树高约17米、平均胸围约6.5米,均为三级保护古树。古树群沿龙安老街依次分布,见证了老街的百年兴衰,成为其独具特色的生态文化标识。


古树铭刻着历史变迁与生态密码,是无可替代的生态文化瑰宝。为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此次司法保护令明确划定保护红线:严禁砍伐、擅自移植古树;严禁划刻、钉钉、挖根、剥损树皮及过度修剪枝干;严禁在古树保护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严禁在古树上架设线缆、缠绕或悬挂物品;严禁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与保护标志;严禁其他损害古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对违反本保护令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司法保护令发布现场,工作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细致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营造全民护绿的良好氛围。

草木为证,法治护航下一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将持续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立足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用心守护每一寸绿水青山让古树名木在时间的长河里苍翠挺拔、生生不息。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