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明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在第48个植树节之际,在自贡市中院的指导及富顺县国有林场全力支持下,富顺县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走进位于四川省青山岭森林公园的“林长制+纽扣法庭”林业生态修复基地,创新开展植树复绿与“生态鸟巢”布设活动,将生态保护由林木植被修复拓展至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底色,以法治之光滋养万物生灵。
春日的青山岭良种基地,绿意盎然,昔日补植的马尾松幼苗已然枝繁叶茂,镌刻下司法护绿的坚实印记。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带着精心制作的生态鸟巢,穿梭于松林之间。大家仔细观察树木枝干形态,精准选择适宜高度与朝向,将一个个“安居小窝”牢固悬挂于枝头。

小小的生态鸟巢,为鸟类提供了安全的栖息繁衍空间,吸引更多鸟类在此安家。此举充分发挥鸟类防治森林虫害、传播植物种子、维系生态平衡的天然作用,为静谧的山林增添了灵动生机,实现“以鸟护林、以林养鸟”的生态共生。
完成生态鸟巢布设后,干警们即刻开展补植复绿“查漏补缺”工作。挥锹铲土、扶苗正根、填土压实、提水浇灌……大家分工协作、有条不紊,每一道工序都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一株株红豆杉、香樟等乡土树种,在干警们的悉心栽种下迎风挺立,与基地原生马尾松良种林交相辉映。这次植树活动,为这片司法守护的青山再添盎然新绿,以实际行动筑牢生态屏障。

此次植树节活动,是富顺法院依托“林长制+纽扣法庭”生态修复基地,深化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的具体缩影。生态鸟巢的布设,不仅升级了基地“异地补植复绿”核心功能,更推动生态修复从单一林木复绿的平面模式,迈向“树—鸟—林”良性循环的立体生态格局。依托“以鸟治虫”的自然调控原理,减少人工干预与虫害风险,让生态修复实现从“复绿”到“护生”的全面跨越,是法院对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的创新探索。

该基地作为林业生态修复核心阵地,既是涉案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毁林”到“造林”转变的实践场所,也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的共建平台。富顺县法院在此打造“司法护巢”保护载体,联动社会公益组织、引导公众参与林木养护与生物保护,构建多元共治生态保护格局,全力绘就富顺天蓝、地绿、水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画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