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茶现场  法官教会茶农“生意经”

  
2026-03-13 11:00:05
     

余林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田园荣州•茶韵来牟”荣县第十七届茶旅风情季活动拉开帷幕,荣县人民法院双古法庭与长山法庭干警前往来牟镇一洞桥村,摆好咨询台,挂起横幅,将普法宣传“搬”进了茶旅活动现场。


“法官,我去年卖茶给外地客商,就靠微信上聊了几句话,现在备了货,人家不认账了,咋办?”

一位茶农掏出手机,翻出一串聊天记录,语气有些无奈,周围的群众也凑上来观看。

法院干警没有急着讲法条,而是发问:“大家觉得,这种聊天记录能不能当证据?”见大家点头,他又追问:“那大家说说,光有这几句话够不够?”

“够了吧?双方都说好了价钱。”

“对方的微信也是实名认证的。”

“还差一步。”干警从桌上取过一份合同模板,“品种、等级、交货时间、付款期限——这几样,少一样后面都是麻烦。”他现场给大伙儿支招:“以后在微信上谈生意,就把这几条问死、说死,截图保存好,这样对双方都有保障。”


这边的讲解还没散,那边游客围成的圈又热了起来。

“网上订的采茶体验套餐,临时有事来不了,能退吗?”“在景区买的茶叶,回家发现包装和宣传的不一样,找谁投诉?”

面对一个个带着烟火气的问题,法院干警们用最土的话讲最硬的理:“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网上购物才有,现场买的也适用”“承诺了高山茶就不能是平地茶,这要是骗人,就叫虚假宣传”。

一位经营多年的茶商与法院干警交流时感慨道:“现在生意想做长,不能光靠嘴,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要学法、懂法、用法才成……”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