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人民法院安阜法庭走进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围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法条解读、以案释法、情景互动等方式,为该校700余名初二年级学生送上新学期“开学第一课”专题法治讲座。

法官结合中学生的身心特点,以三个“灵魂问题”开场——“14岁还是免罪金牌吗?”“被打了能不能还手?”“群里发丑照警察管不管?”——迅速点燃同学们的学习、思考和讨论热情。结合新法变化,引入真实案例,深入解读法律年龄的新规定:年满14周岁若一年内两次违法或一次情节严重,同样要承担行政拘留等法律责任,破除了“未成年人可以为所欲为”的错误认知。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法官重点讲解了新法首次明确的“正当防卫”条款,告诉同学们“被欺负时合理还手不算互殴”,同时强调“三不”原则——不能不还手、不能过度、不能事后报复,并传授了“大声制止、跑、求助”的三步应对策略。教导同学们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既不做挥舞拳头的“小霸王”,也不做冷眼旁观的“小透明”,更不做忍气吞声的“小可怜”。

在网络行为方面,法官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QQ、微信等社交媒体辱骂他人、P图造谣、传播暴力视频均可能构成违法。此外,法官还讲解了遛狗不拴绳、高空抛物、违规飞无人机等新规,引导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和习惯,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宜宾市第四中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堂法治课及时、必要,帮助学生明晰了行为边界,提升了法治意识。“听了法官的讲课,我学到了很多之前不知道的法律知识,以后说话做事都要想想法律后果。”王同学说道。
( 张慧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