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金位 林川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我愿意立即筹钱支付17名民工所有欠款,请法院对我从轻处理。”
“唐某某向执行法官懊悔地说道。”
3月11日,记者从岳池县人民法院获悉,岳池县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司法强制措施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义务,23470.5元工资顺利发放到17名农民工手中,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钱袋子”。

2025年,尹某某等17名农民工在被执行人唐某某经营的电子厂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唐某某却迟迟不支付劳动报酬。
经岳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唐某某支付工资款,但仲裁文书生效后,唐某某仍拒不履行。无奈之下,17名农民工向岳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唐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面对法院催告,唐某某依旧拖延推诿,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3月6日,执行干警依法将唐某某传唤至法院,严肃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再次督促其履行义务。
但唐某某仍表示无力支付、拒不配合。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执行法院依法决定对唐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送押后,唐某某终于认清自身错误,心理防线彻底瓦解,当场向执行法官认错悔过:“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我愿意立即筹钱支付17名民工所有欠款,请法院对我从轻处理。”

随后,唐某某积极联系家人筹措资金,将所欠工资款及相关费用一次性足额存入法院案款专户。
至此,23470.5元工资全部执行到位。考虑到唐某某已深刻悔过、主动履行完毕义务,岳池法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并对其从轻处以罚款1000元,唐某某当场缴纳。
“工资拿到手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太感谢法院了!”当得知工资全部到账后,申请执行人尹某某等人激动不已,连连向执行干警道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岳池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案件执行作为重点,持续开展“护薪”专项行动,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用高效执行打通维权“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胜诉权益真正兑现为“真金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