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近日,古蔺县公安局茅溪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电瓶车盗窃案,依法对刚满14周岁的屡教不改盗窃违法人员王某甲处以行政拘留5日,其成年同伙被处行政拘留10日。王某甲也成为古蔺首个、泸州最年轻的被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据了解,该案是古蔺县茅溪派出所依据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的典型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在重拳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该所以"严打+普法"双举措,持续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线,积极探索出了基层公安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
速破窃案 新法严处14岁“惯偷”
3月5日,古蔺县茅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院坝内的雅迪电瓶车被盗。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阅监控,很快锁定14岁的王某甲和18岁的王某乙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快速将二人抓获归案。
经查,二人系“惯偷”,当天到朋友刘某豪家中玩耍时,发现电瓶车钥匙未拔便合谋盗窃,由王某乙打掩护,王某甲实施盗窃,得手后二人迅速将车辆售卖。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王某甲1月份刚满14周岁,此前因未达法定处罚年龄,虽有2次盗窃受案记录、7-8次盗窃行为,却始终未被处罚,这也让其愈发胆大妄为。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的规定,茅溪派出所对屡教不改的王某甲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对成年同伙王某乙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普法进校,筑牢青少年成长防线
另据了解,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施行,茅溪派出所将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融入到了日常警务工作全过程,让法治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该所依托辖区校园阵地,积极参与古蔺县春季"开学季"法治教育系列活动,联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走进茅溪镇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
宣讲中,民警紧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亮点,重点解读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年龄分级处罚制度、行政拘留执行条件调整等内容,让学生们直观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明白"年龄不是违法护身符"。同时,针对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禁毒等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高频法律问题,民警通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传授自我保护技巧和法律维权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此次电瓶车盗窃案的依法办理和系列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是我所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的生动实践。”茅溪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派出所将始终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严格依法对各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不法行径;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同时加强与学校、家庭、社区的联动协作,构建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全力守护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筑牢法治根基。

茅溪派出所民警陈绍熊开学期间进校园开展普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