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3月9日,据乐至县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意外死亡赔偿金保管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当事人家庭和谐。

当事人熊某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意外去世获6万元死亡赔偿金,其中4万元由小儿子保管,熊某因年老多病、生活困难,希望自己保管以保障晚年生活,其诉求遭小儿子反对,想代为保管用于熊某百年后丧葬费,双方产生分歧。村两委多次调解无果,熊某遂申请法律援助。
乐至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查明4万元由小儿子保管的事实,检察官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和村两委知情人,了解双方诉求、顾虑和矛盾焦点,多次联系双方释法说理,阐释《民法典》等相关法规中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财产所有权及抚养义务等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同时协调与乐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石佛镇法庭工作人员和当事人法律援助律师组成联合调解小组,从多层面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经努力,双方情绪平复,对立缓解,达成调解协议,小儿子当场返还2万元,剩余部分于今年9月底前返还。
此次调解是乐至县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关注民生、化解矛盾的体现,通过多方联动、释法说理,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