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身患残疾的王某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公正高效”的锦旗送到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致谢检察机关为自己化解跨越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让胜诉权益从“纸上”落到“账上”。

2025年4月,头发花白的王某来到兴文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接待他的检察官求助:“这么多年了,一直没个结果,打完官司也不还钱,希望检察院能帮我主持正义。”
经查,2013年,李甲、李乙、刘丙三人共同向王某夫妻借款2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与利息。李甲去世后,李乙、刘丙仅支付利息至2018年、偿还本金1万元后便不再履约。2024年,王某夫妻诉至兴文县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仅执行到位7500元。王某反映两名被执行人有房产、经营收入,具备还款能力,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兴文县检察院依法立案并全面调查核实:李乙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刘丙系早餐店务工并非自主经营,二人均身负多笔债务,实际履行能力有限。承办检察官判断,本案直接执行难度大,但具备矛盾化解空间,随即启动“和解五法”(即“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借力化解法)开展工作,先后促成被执行人先行偿还21000元。
为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会,全面开示财产核查结果,细致释法说理,王某当场认可检察机关调查结论与处理方案。针对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规范执行。

在检法协同发力下,2026年2月27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李乙、刘丙一次性偿还12万元,王某夫妻自愿放弃剩余款项,案件圆满执结。从立案监督到和解履行,检察机关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兼顾双方实际困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纸协议解十年心结。兴文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民事执行监督与检察和解工作,把司法温度融入每一起民生案件,以检察履职守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
(程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