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无证+超员500%青神公安查获一起三轮车严重交通违法案件

  
2026-02-27 16:48:1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熊勇

为持续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日常巡查中,成功查获一起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同时存在酒驾、无证驾驶、严重超员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2025年7月22日,青神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青关路汉阳段开展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正三轮摩托车形迹可疑,车辆载人数量明显超出核定范围,民警当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构成酒驾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王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核定载客1人,实际却搭载了同村5名村民,实载6人、超载5人,超员比例高达500%,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多项违法叠加,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针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首先对该车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阐明酒驾、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超员载人的严重安全危害,责令王某某立即联系合规车辆,将搭载人员安全转运,并将其多项违法行为通报至所属村委会,督促村委会加强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和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依法处以罚款2800元。

青神公安交管大队在此温馨提示,三轮摩托车车身结构特殊,违规载人时,在下坡、急转弯等路段极易因重心偏移发生侧翻,乘车人员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行车速度和安全间距,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无小事,三轮车载货不载人,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