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丨不让家暴“过年关”!春节假期前的最后一天,法官为她送上法治“护身符”

  
2026-02-14 18:56:0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春节本是万家团圆、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但对于想要摆脱家暴阴影的陶某来说,今年的春节却因为一份沉甸甸的“保护令”而变得格外不同。

2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春节假期前的最后一天。当忙碌了一整年法官们都沉浸在过年的氛围中,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节长假时,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宝墩法庭的法官们却“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一大早,面容憔悴的陶某就带着年幼的孩子来到宝墩法庭,含泪向法官求助:“昨天他又打我了,我真的不敢回家过年……”陶某声音颤抖,缓缓摘下帽子,露出前一天被殴打下的伤痕——左眼眼角青紫肿胀,脸上还残留着隐隐的血痕。陶某告诉法官,其丈夫邓某多次对她实施殴打,临近春节,她不仅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反而因恐惧再次遭受暴力而彻夜难眠,人身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家暴没有假期,维权刻不容缓。考虑到情况的紧迫性及春节将至的特殊性,新津法院“豌豆荚▪法治热线”立即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承办法官唐毅第一时间审查材料、了解情况,认定陶某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当即依法作出裁定,签发了这份春节前的“护身符”——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禁止邓某对陶某实施家庭暴力。

为让这份保护令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更为了从根源上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确保申请人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裁定作出后,新近法院立即启动了与辖区派出所、妇联及村委会的“联防联动”机制。唐毅与派出所民警、妇联干部及村干部一起前往邓某家中,然而却扑了个空——邓某因事进城不在家。



随后,工作组立即调整方案,就地展开工作——先与邓某的父亲核实陶某所述家暴情况,了解夫妻矛盾的来龙去脉。邓某家人承认此前确实有过冲突,并表示邓某打人确实不对。承办法官、妇联干部现场向其家人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告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效力,请家人转告邓某:“这份保护令是动真格的,让他想清楚,别再动手了。”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上邓某,安排其当天下午在辖区派出所见面,完成保护令送达。



邓某如约来到辖区派出所。派出所办案区内,承办法官现场向邓某宣读并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承办法官严厉告知邓某,实施家暴是违法行为,若其违反保护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告诫邓某,要保持冷静克制,遇事多沟通,辖区派出所将配合法院监督执行,一旦接到报警将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妇联、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则从情理角度出发,劝导双方以和为贵,珍惜家庭,引导邓某认识到和睦家庭对子女成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是我一时冲动,做得不对。这个保护令我收下,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面对法律的威严和多部门工作人员的郑重告诫,邓某当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郑重作出承诺。

回到法庭后,唐毅和她的小伙伴们将送达情况和邓某的承诺电话反馈给陶某。“谢谢你们,大过年的还为我们的事奔波,有了保护令,我终于能安心过年了……”电话那头,陶某哽咽着说。

记者手记

春节假期前最后一天的联合行动,不仅是一纸裁定的送达,更是一次“接地气”的家庭教育指导。这份在春节前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新津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它不仅是一道阻止家暴的“隔离墙”,更是一盏照亮受害者的“法治之光”。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