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负责  为“未来”护航——宁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6-02-13 09:44:22
     

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曾以同居方式共同生活,并在同居期间生育一女,但至今双方已分居十年之久,且都有了各自的家庭,因此就共同生育的孩子抚养问题长期存在争议。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情况后,敏锐地把握到案件症结和化解契机:父母关系虽然已无法挽回,但双方对孩子的关爱仍然存在,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组织双方“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阐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其均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着重引导双方搁置过往恩怨,将视角聚焦于女儿今后的健康成长和实际需要。最终,在法官的温情疏导以及被告听到女儿阔别十年的一声“爸爸”下,双方深受触动,认识到为孩子提供稳定、和谐的经济与情感支持远比追究过往是非更重要,最终就今后的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以往抚养费20000元。


家事审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也是我院“法熠丝路·白鹤高骧”法治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发挥司法的教育功能,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金钱观,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在树立优良家风、维护社会和谐中的引领作用,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图:成豪豪)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