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2月11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获悉,广安市广安区法院依法对一起开设赌场案中的缓刑被告人宣告刑事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赌博场所,以司法禁令筑牢禁赌“防火墙”,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据介绍,2025年5月,陈某等18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合伙开设麻将馆,以“广安戳戳麻将”的方式招揽赌客参与赌博。
该麻将馆设定赌博规则为“放炮200元、自摸400元”,赌客胡牌累计赌资达1200元时,便抽取200元作为营利,且抽头金额上不封顶,涉案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恶劣。
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审理后,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部分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同时,为有效遏制赌博恶习、防止被告人再次涉足赌博犯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依法适用刑事禁止令,明确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赌博场所。

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表示,赌博犯罪极易引发家庭纠纷、暴力伤害、寻衅滋事等次生违法犯罪,严重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秩序。该案中,法院针对开设赌场犯罪特点适用禁止令,精准限制被告人进入高风险场所,从源头上切断犯罪诱因,既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实现了惩戒、教育、矫正、预防的有机统一。肖云海律师提醒,刑事禁止令具有法律强制力,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事实,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赌场等易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定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