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法官,我筹到钱了,马上履行!房子千万别拍卖,我‘投降了’!”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的急促来电,这通电话标志着一起涉房屋处置案件圆满办结,也成为崇州法院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的生动注脚。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规范与办案效率,崇州法院创新构建“2433”工作法:以《岗位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考核办法》“2项制度”为核心,科学构建集约事务、执行办案、执行实施、综合事务“4个中心”,优化立审执一体推进等“3个流程”,强化审限等“3项管理”,打造出集约高效、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执行工作格局。
该案在“2433”工作法的指引下,从立案到20余万元案款全额执行到位,仅用时16天,案件以“快执促执”的实际成效,兑现了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案情回顾
3日内,集约事务中心完成线上查控
该案系一起因借款合同引发的纠纷。申请执行人成都某银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王某、刘某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各办案中心严格依照崇州法院《岗位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流转,集约事务中心立案后3日内完成了线上财产查控,在多次通过线上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均失败后,及时与承办法官进行了沟通。
6日内,执行实施中心完成线下查封
为防止财产流失,执行法官当即决定采取线下查封,并第一时间启动财产处置前置程序,在立案后6日内即完成了对涉案房产的查封、现场张贴公告等关键节点。
第7日,执行办案中心启动网络询价程序
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多次联系法官试探执行力度,试图以拖延、观望的方式逃避义务。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决定采取“以柔说法+以硬立威”的方式,先正式约谈会见二名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包括房产将被依法拍卖、可能产生的征信影响及相应的惩戒处罚。后同步启动询价程序,以坚决的执行行动“倒逼”被执行人正视法律义务。
挂网前,被执行人“缴械投降”,案款全额履行完毕
崇州法院规范、果断且快速的处置节奏,给被执行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心理震慑。在清晰认识到法院“言出必行”的坚定决心后,被执行人的态度从最初的观望、拖延转变为积极筹措资金。
最终,在房产进入挂网的关键节点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全额履行义务,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从立案到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本案仅用时16天,极大缩短了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