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两位市民救助落水者 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2026-02-09 12:27:26
     

潘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危难时刻显担当,凡人善举暖人心。2月9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获悉,广安市广安区委政法委发布公示,拟将梁建国、张浩两位市民救助落水者的行为正式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以表彰二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高尚品格。

公示信息显示,2026年1月7日上午11时23分许,广安区北辰湖边发生惊险一幕:一名群众不慎落水,俯面漂浮在离岸边30米处的湖面,情况危急。正在湖边散步的市民李东发现后,因自身不习水性,立即奔向附近广场呼喊求助。

“有人落水了,快帮忙!”急促的呼救声引起了正在广场喝茶的北辰街道居民梁建国的注意。年过半百的梁建国来不及多想,火速冲向落水者上方的人行拱桥,迅速脱掉衣物后毅然纵身跳入冰冷的湖水中。

几乎同一时间,与家人在公园游玩的现役军人张浩也目睹了这一紧急场景,军人的使命感让他即刻行动,脱掉外套便跃入湖中,朝着落水者方向奋力游去。

一人年逾五旬,初心不改;一人正值青年,使命在肩。梁建国与张浩在水中汇合后,默契配合,共同将失去意识的落水者奋力拖向岸边。

上岸后,二人未作停歇,立即轮流对落水者实施心脏复苏急救。寒冬腊月里,他们不顾自身寒冷与疲惫,持续施救近10分钟,为后续救援赢得了宝贵时间。

待救护人员和公安民警赶到现场、接手救援工作后,梁建国与张浩默默换好衣物,先后悄然离开,未留下姓名与联系方式。

经广安区委政法委深入调查核实,并经区见义勇为评审小组严格审查,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广安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相关规定,梁建国、张浩的救助行为符合见义勇为认定标准,拟正式予以确认并表彰。

此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实名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广安区委政法委综治股反映。

梁建国与张浩的凡人善举,生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彰显了新时代公民的责任与担当。广安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表彰与奖励,旨在弘扬社会正气,激发全民向善向美的正能量,让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平安广安、文明广安注入温暖而坚实的力量。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