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法院“斗城惊雷 双擎攻坚”,首周执结114案执行到位446·67万元

  
2026-02-09 10:08:21
     

1月29日,遂宁市拉开为期六个月的“斗城惊雷·双擎攻坚”执行专项行动的序幕,安居法院闻令而动,以雷霆之势投入执行攻坚,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截至2月6日,安居法院共出动干警35人次,出动车辆15台次,拘传6人、拘留1人,罚款2人,促成执结114案,其中执行和解14案,执行完毕62案,执行到位金额446.67万元。

亲属代偿促和解 善意执行暖民心

蒋某与孙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孙某某支付车辆维修费。


执行过程中,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孙某某父亲代其子履行18000元,剩余款项蒋某自愿放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刚柔并济破僵局 罚款惩戒显实效

遂宁某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某房地产公司、胡某某、兰某某、段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段某某等人向遂宁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196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4名被告均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遂宁某建设工程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经多次查找,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段某某,因其态度强硬、拒不配合,遂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到院后,段某某仍以“无钱支付”为由推诿扯皮,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的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心存侥幸的段某某终于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与执行的强制性,当场履行工程款65000元,并足额缴纳罚款1000元。


作为系列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之一,对段某某成功的执行,不仅推动案件取得阶段性突破,也为后续其他被执行人的执行工作奠定了基础。

心存侥幸拒履行 司法拘留亮利剑

刘某某与四川某运输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四川某运输公司向刘某某支付运输费13351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督促该公司履行义务无果,遂依法将该公司法人吴某某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吴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逃避履行。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对吴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下一步,安居法院将继续坚持“民之所盼,执之所向”,深入推进“斗城惊雷·双擎攻坚”执行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执行机制、强化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不断提升胜诉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刘礼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