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2月4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自贡法院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的适用地方性法规案件进行了系统介绍,并公开向全社会发布《自贡法院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工作白皮书(2024-2025年度)》。

自贡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光敏介绍了与法院共同推进地方立法实施的相关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黄河介绍了自贡市地方性法规工作概况,自贡中院二级高级法官罗勇通报了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情况,自贡中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了此次发布的6件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典型案例。
地方性法规作为法院裁判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为司法审判提供了更为具体详细的指引和依据。为推进地方性法规更好融入司法审判工作,自贡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并进行专题部署,当前工作呈现向好发展态势,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度,全市法院适用市级地方性法规数量为15件。2025年度,援引适用地方性法规案件数量增长显著,共211件,其中适用市级地方性法规案件172件,同比增长11.4倍。

通过对全市法院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形成《关于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在审判工作中更好适用的调研报告》,自贡中院审委会审议出台《关于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强化我市地方性法规援引适用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指导全市法院在审判中积极有效适用地方性法规。两级法院均确定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工作的分管院领导、业务牵头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自贡中院强化对适用地方性法规等典型案例的挖掘和打造,促推全市法院积极对标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自贡市首例因未出售空置车位物业费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适用《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并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得到广泛关注和肯定。此外,《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市级地方性法规在裁判文书中的广泛适用,均体现出地方性法规在基层治理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司法实效和评价规范价值。
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学习地方性法规适用《工作指引》,通过细化援用方式,明确地方性法规在民事、行政审判等领域适用的方式及次序,最终实现将其融入审判活动与释法说理,有效避免了“不会用”“用而不当”的问题。
自贡法院通过分析适用情况,梳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规则空白或者应当更新修改的法规,实现司法与立法的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府院联席会议等方式促进我市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互动沟通,不断提升地方立法的实效性和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