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2月5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报三起典型交通事故,均因驾驶员在路口行驶时未遵守交通规则、操作不当引发,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多车受损,为广大驾驶员敲响安全警钟。

互不相让酿碰撞 路口礼让不可少
1月10日8时48分,蒋某某驾驶川XR9小型汽车沿广安区谏议路行驶至西溪学校路段十字路口时,与右侧道路李某驾驶的川XSN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查,该路口无交通信号灯及交警指挥,蒋某某未停车瞭望、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李某通过路口未减速,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交警部门指出,无信号控制路口的通行秩序依赖驾驶员的规则意识,“一慢二看三通过”是避免事故的关键,抢行一秒可能酿成隐患。
左转抢行遇直行 转弯让行是铁律
2026年1月9日10时37分,刘某驾驶川AA8小型新能源汽车沿枣彭路往彭家方向行驶,行至与广花路交叉口左转时,与熊某某驾驶的直行川XF5小型新能源汽车正面相撞。事故认定显示,刘某转弯未让直行车辆,承担主要责任;熊某某未确保安全驾驶,承担次要责任。

“转弯让直行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准则,尤其在视线不佳或车流密集的路口,更需提前预判、减速避让。”交警提醒,路口通行需摒弃“抢一秒”的侥幸心理,文明礼让才能保障通行安全。
任性变道连环撞 安全距离要保持
2025年12月16日,邓某驾驶川XQR号小型轿车在前锋区广前公路新桥原檀木村路段“见缝插针”式变更车道,先后与尹某友驾驶的川XC3号小型轿车、陈某驾驶的川XF****1号小型新能源轿车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相撞,造成三车及护栏受损。最终,邓某因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
广安交警强调,随意变道、加塞等行为极易破坏车流秩序,引发连锁碰撞。驾驶员变道前需提前观察后视镜、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距离后平稳操作,杜绝“任性驾驶”。
交警权威提示 守住路口安全线
针对三起事故暴露的问题,广安交警发出明确警示:
行经路口务必提前减速,无论有无交通信号控制,均需仔细观察周边车况、行人动态,预留应急反应时间;
严格遵守“转弯让直行、支路让干路、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等通行规则,摒弃“互不相让”的对立心态;
变更车道时需遵循“一灯二镜三方向”原则,不随意穿插、不连续变道,保持安全车距;
春节临近,车流人流增多,驾驶员更需紧绷安全弦,文明驾驶、相互礼让,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无小事,每一次“任性驾驶”都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广安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礼让成为习惯,让安全伴随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