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重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2月5日,据资阳公安交管支队通报,1月19日,安岳县岳城街道南门桥Y型路口因车流量激增,出现了明显的通行拥堵,车辆排起长队,缓慢前行。驾驶川M号小型新能源汽车的姚某某,见前方车辆通行缓慢,其无视拥堵路段禁止超车的通行规则,也忽视了路口视线盲区和车流交织的巨大风险,贸然超车,最终与右方正常排队通行的安某某驾驶的川A号牌小型汽车发生刮擦,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安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现场勘查与调查核实,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清晰明确:川M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姚某某在路口拥堵路段违规超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行经交叉路口不得超车”的明确规定,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起看似普通的追尾碰撞事故,背后折射出的却是最易忽视的安全隐患——侥幸心理催生的交通违法行为。2026年春运正式拉开帷幕。期间,返乡流、探亲流叠加,城市路口、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关键节点极易出现拥堵。此时,部分驾驶员为节省时间,急于超车、加塞、变道,却忽视了路口视线盲区大、车流交织密集,任何一次强行超车、加塞、变道,都可能引发连锁碰撞事故。
安岳公安交警提示:
严守交规,拥堵路段不抢行;专注驾驶,全程系好安全带;提前规划行程,理性应对拥堵;轻微事故可线上快处。平安春运,从文明通行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