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坐5人、无证超车…广安未成年人骑行事故频发!交警发布寒假安全预警

  
2026-02-03 17:20:58
     

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随着寒假钟声的临近,春节的脚步也愈发清晰,孩子们即将告别校园,拥抱轻松愉悦的假期时光。

2月3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针对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高频风险行为,广安交警结合近期多起典型事故案例,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交通安全“警示函”,用真实案例敲响安全警钟,守护少年儿童平安出行路。

案例直击:这些危险骑行行为,代价惨痛!

1车5人!无证超员骑行险象环生

近日,武胜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视频巡查发现惊人一幕:一名小伙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竟违规搭载4名乘车人,车身严重超载,行驶过程中摇摇欲坠。经查,2025年12月19日12时30分许,危某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搭载杜某等4人,沿迎宾大道往广安方向行驶。交警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处置,对危某某及搭乘人员的危险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依法对其无证驾驶、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处以1100元罚款,并约谈其监护人,责令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杜绝此类危险行为再次发生。


违法载人+不礼让,16岁少年酿事故

3月7日12时许,16岁高中生杜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搭载同学陈某某行驶至经开区枣南街79号外岔路口。遇行人刘某某横过人行道时,杜某未按规定停车让行,径直撞向行人,造成杜某、刘某某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杜某违反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且未礼让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这起事故不仅让伤者承受身体痛苦,也给双方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无证超车+非法改装,未成年人骑行风险重重

6月3日10时许,16岁的杜某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安区草场坝街看守所外路段时,强行超越前方正在转弯的小型轿车,导致两车猛烈相撞,杜某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杜某某无证驾驶、强行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未提前开启转向灯,承担次要责任。


无独有偶,6月9日15时许,17岁高中生张某某驾驶非法改装电瓶、刹车、减震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在广安区广华大道笔架路口未按规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造成自身受伤、两车受损,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此外,6月11日21时许,18岁高中生袁某驾驶摩托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撞上正三轮载货摩托车;6月21日18时许,15岁初中生杨某未满16周岁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且逆向行驶,与行人何某某相撞……近期发生的多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均因漠视交通规则引发,教训深刻。

交警警示:这些安全规则,务必牢记!

寒假期间,未成年人出行频次增加,交通安全风险随之上升。广安交警结合案例特点,梳理出未成年人骑行“红线”,提醒孩子们时刻遵守:

1.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无证驾驶任何机动车;

2.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载人有严格规定,严禁超员搭载,不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 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电瓶、刹车、速度装置,避免车辆安全性能下降;

4. 骑行时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强行超车,遇行人横过道路主动停车礼让;

5. 骑行和乘车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好自身防护;

6. 夜间骑行尽量有家长陪同,避免独自前往偏僻路段,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速。

警家校联动:共筑假期安全防线

“快乐过寒假,安全不放假。”广安交警向全市家长和孩子们发出倡议:家长作为监护人,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不允许孩子驾驶不符合年龄规定的车辆,发现危险行为及时制止;学校要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安全知识融入日常教学;孩子们要牢记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危险骑行行为,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下一步,广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寒假出行特点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警示、进校园宣讲、线上科普等多种形式,强化未成年人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形成警、校、家、社会联动的安全防护网,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平安守护下,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寒假!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