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无袍法官”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通报表扬

  
2026-02-02 15:07:09
     

程心悦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200个集体和300名人民陪审员予以通报表扬,荣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林亚玲光荣入选。


在司法的庄严殿堂里,她既是人民陪审员,也是一名深耕特殊教育一线的班主任。林亚玲凭着多年与特殊学生相处的经验,将“教育思维”融入司法实践,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架起一座连接法律与心灵的“连心桥”。她坚信:执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而这份温度,必须建立在原则与底线之上。

自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林亚玲参审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尤其是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案件占绝大多数。

她始终坚持“教司联动、观护并重”的理念,积极推动社会观护机制在未成年人司法中的深度应用。在案件审理前后,她主动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心理状态及社会交往等情况的社会调查,协助法官全面掌握其行为背后的成因,为个性化帮教和精准量刑提供重要参考。

面对一名因长期留守、缺乏亲情关爱而走上歧途的14岁少年,她在庭审前深入社区走访,了解其监护缺失现状,并建议引入专业社工进行跟踪帮扶;庭审中,她以一句“你是不是觉得没人关心你?”直击孩子内心防线,促使其首次流露出真实情感。最终,法院在审理中,启动社会观护程序,为其制定包括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帮扶在内的综合矫正方案,实现了惩戒与挽救的有机统一。

对于另一名因冲动犯罪、庭审时极度焦虑的未成年被告人,她不仅在庭上化身温柔的“班妈妈”安抚情绪,更在庭后持续跟进,联合学校、家庭与社会组织构建“一对一”观护小组,定期回访其学习生活状况,帮助其顺利回归校园并获得缓刑考验机会。她常说:“一个孩子的转变,离不开家庭的觉醒、学校的接纳和社会的包容。我们判的不只是案子,更是他们的未来。”

作为特殊教育教师,林亚玲还将社会观护的理念延伸至预防端。她积极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牵头开展法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活动。

在她看来,人民陪审员不仅是法庭上的“无袍法官”,更是法治阳光的传递者、社会观护的践行者。正是这一份来自教育者的仁爱之心与责任担当,让她在司法舞台上播撒下希望的微光——以法润心,以爱护行,以观护织网,照亮每一个迷途少年的成长之路。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