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之前我误会你们了,谢谢你们这么用心!”近日,绵竹市居民杨小军(化名)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人民 热情真诚解民忧”的锦旗,送到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静的手中。而就在数月前,他还曾因焦急等待案件进展,拨通12345热线,投诉检察机关“办案太慢”。 一起无目击者、嫌疑人零口供的故意伤害案,何以让当事人从焦虑投诉转为真诚致谢?这背后,是检察官依托客观证据、恪守公正司法,一步步解开当事人“心结”的履职过程。

2025年3月,绵竹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系年过七旬的邻居兼远亲,因旧怨在田间发生冲突。案发地点空旷,无第三人在场。双方陈述截然相反,一方坚称“自卫”,另一方指认“故意伤害”。关键物证未提取到生物痕迹,也无现场勘验笔录,案件陷入僵局。
“我父亲伤得这么重,为什么案子还没结果?”同年4月24日,杨小军作为受伤一方老人的儿子,在家中等待时忍不住拨通了12345投诉电话。他并不知道,检察官此时正在隔壁房间,细致询问其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这场看似“慢”下来的询问,正是为了全面固定证据,为后续精准办案打下基础。
面对“罗生门”式的陈述,承办检察官未轻易采信任何一方,而是将办案重心转向客观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为查明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检察机关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围绕争议焦点精准列出提纲:重新查验涉案铲子、镰刀,提取痕迹物证;结合医院病历,委托法医对伤情成因进行专业分析;深入走访,厘清双方平日关系与矛盾根源。
当首次鉴定未能明确伤情成因时,检察机关果断第二次退查,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最终,通过证人证言、物证痕迹、鉴定意见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真相得以浮现——所谓“自卫”之说,与客观事实不符。
犯罪嫌疑人始终拒不认罪,且文化程度低、未委托辩护人。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援助机制,指派律师保障其诉讼权利。为确保证据确实、充分,该案先后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上级院指导把关,一致认定犯罪嫌疑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公诉人运用多媒体分组示证,结合生活常理分析双方陈述矛盾,重点依据伤情鉴定、物证痕迹等客观证据,清晰驳斥了关于“防卫节点”的辩解。同年11月24日,法院全面采纳公诉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服判,未提出上诉。
“判决不是终点。”之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老年邻里、矛盾较深,检察机关一方面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为经济困难的受害人申请救助;另一方面,主动联合法律援助律师、镇政府综治办多次开展调解,为后续社会关系修复奠定工作基础。“之前投诉是我不懂办案流程,现在才明白,你们的‘慢’是对两边都负责。”送锦旗时,杨小军的话语满是感激和内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