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玉饶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砰!”2025年12月26日凌晨,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文昌街滨河路路段突发声响,一辆川W**1KZ号小型普通客车猛地撞上路边停放的川W**2KZ号小车,车身剧烈晃动后,肇事车辆竟未作停留,加速逃离现场。然而,逃逸途中的驾驶员曲木某某并未收敛,不久后又与一辆无号牌电动车狠狠相撞,在确认电动车驾驶人无明显生命危险后,他再次选择驾车逃窜。


“有车辆被撞后逃逸,还撞了电动车!”接到群众报警,越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民警火速赶赴两起事故现场勘查。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走访目击者,民警快速锁定肇事车辆川W**1KZ号小车及驾驶人曲木某某的身份信息,发现其行驶轨迹最终指向越西县新民镇方向。
当日10时许,抓捕专班在新民镇某居民区将曲木某某成功查获。刚接触时,民警便闻到其身上浓烈的酒气,初步判断其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曲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5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为固定证据,民警依法将其带至越西县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权威鉴定,曲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8mg/100mL,醉驾事实确凿。同时,越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全面调查认定,曲木某某在两起事故中均存在醉酒驾驶、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

“醉酒驾驶本就违法,肇事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双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办案民警介绍,曲木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且两度逃逸的情节加重了违法后果。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越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酒驾醉驾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头号杀手’,肇事逃逸更是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恶劣行为。”越西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势,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全覆盖、零死角”的执法力度,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