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1月2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与四川高院联合召开“四川法院2025年度执行工作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5年四川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发布2025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办理的额“周某、冷某虚假诉讼逃避执行被追究刑事责任案”入选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至11月周某多次向杜某某借款累计120万元。2021年1月,周某因债台高筑,为逃避债务履行,遂找到冷某,二人共谋与案外人杨某某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合同和收条的签订时间倒签至2020年10月。
2021年4月,杜某某以借款纠纷向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坡法院)起诉周某,并依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东坡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对周某位于攀枝花的前述房屋和车位予以查封。经审理后,判令周某向杜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杜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东坡法院于同年8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因周某无力偿还债务,东坡法院拟对周某名下在保全阶段已查封的房屋进行处置。为抗拒执行,2021年10月,周某与冷某共谋后,由周某与案外人方某某就前述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79.5万元价格将案涉房屋卖出,并要求方某某将房款汇至他人账户后,由周某、冷某二人瓜分。
2022年初,方某某发现所购房屋因被法院查封不能办理房产证,遂向周某、冷某讨要说法。周某与冷某再次共谋,让案外人杨某某以与周某事先签订的虚假房屋买卖协议等作为证据材料,捏造事实,向东坡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除对案涉房屋查封,异议被驳回后,杨某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诉讼中查明了前述周某与冷某虚假出售房屋的事实。除该案外,周某在法院尚有多起执行案件,未履行金额达200余万元。
东坡法院将周某、冷某涉嫌犯虚假诉讼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向东坡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冷某为抗拒法院执行,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使案涉房屋长时间不能依法处置,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遂于2025年8月29日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冷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此外,执行法院依法对案涉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已于2025年8月拍卖成交,申请执行人杜某某胜诉权益全部实现。
典型意义
房产是常见的被执行人财产,也是执行中通过司法拍卖推动执行到位的重要保障。在司法实践中,个别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故意伪造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采取倒签合同和收条时间的方式伪造证据,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本案中周某、冷某为逃避执行,以捏造事实的方式,让第三人提起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排除执行,严重妨害了正常的执行秩序。东坡法院通过在诉讼中查明真相,依法对以虚假诉讼逃避执行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逃避执行的零容忍。本案为所有意图通过类似手段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