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被告无力还款 法官调解让“法理情”相融

  
2026-01-26 09:57:18
     

梁亭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一方是迫切想要追回款项的原告,一方是身患重病且经济拮据的被告,法官应当如何妥善化解这场矛盾,让法律不失威严,亦不失温度?日前,蒲江县人民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棘手的案件。

原告北京某公司起诉被告田某某,要求其支付代偿款、利息及律师费共计1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庭前阅卷时发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然而,当法官联系被告田某某询问调解意愿时,才了解到案件背后的特殊困境。

被告田某某被确诊癌症,且已进入晚期。为进行治疗,他已花费大量积蓄,目前独居在医院附近的出租屋内,实在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法官,你看嘛,不是我不想还钱,实在是现在这个情况……治疗费就像个无底洞,我真的很难一次性拿出来。” 电话那头,田某某的声音虚弱而诚恳。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孙法官综合考虑被告实际情况及其积极主动的履行意愿,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原告代理律师详细说明被告身患重病的特殊困境和现实偿还能力,另一方面也从法理人情角度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

“法官,我们公司也是按合同办事,有自身的权益。但今天听了被告的实际困难,我们也很同情。谁家还没个难处呢?” 原告方代理人在了解情况后,态度有了明显转变。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主动表示愿意对田某某减免利息、律师费等部分费用,剩余款项由田某某分5期偿还。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谢谢,真的太谢谢了!谢谢法官耐心做工作,也谢谢原告方的理解。这笔钱我一定按期还上,这给了我一个喘息的机会。” 签署调解协议时,田某某的情绪有些激动,一再表达着感激。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