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教育+调解”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妥善处理探望权纠纷案

  
2026-01-23 09:19:13
     

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通过庭前释法明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成功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

刘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离婚后,婚生女刘小某由张某直接抚养,刘某按期支付抚养费。后刘某与张某因关系紧张,双方就探望事宜产生分歧,致刘某无法探望女儿。刘某遂诉至青白江法院,请求判令其享有探望权并明确探望的具体方式与时间。

本案审理过程中,青白江法院坚持家事纠纷调解优先与未成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细致开展庭前调查,全面掌握子女所处学习阶段、情感需求及当事人异地居住等具体情况,并针对性开展释法明理及家庭教育指导,在引导双方从“争权利”对立心态转向“利成长”合作共识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调解,聚焦于探望安排的可执行性与稳定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通过协议明确刘某定期探望的具体安排,充分尊重子女生活学习节奏,本案得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妥善化解探望权纠纷的典型案例。青白江法院立足个案情景,积极探索在个案中兼顾保障法定权利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精细化探望方案,将法律对探望权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操作、有温度、契合生活实际的司法安排。该案不仅切实维护了非直接抚养父母的合法权益,更通过构建理性协作的探望机制,为离异双方共同履行抚养教育责任提供了有益示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禾冬)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