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王老师,之前有份资料我当时忘记保存了,麻烦您再发我一份呗。”2025年11月的一个午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王刚正埋头整理案件归档材料,手机屏幕上弹出了一条来自原告方律师的微信消息。

没有丝毫犹豫,王刚从文件夹里翻出对应资料发送过去。可消息刚发出几秒,一个红彤彤的微信红包便赫然出现在聊天框内,旁边还附着一句“感谢王老师帮忙”。
指尖悬在屏幕上方,王刚瞬间意识到,这枚小小的红包,是摆在自己面前的一道“廉洁考题”。
这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不久前才在法院的调解下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刚入职不久的王刚,正是该案的书记员。为了高效推进调解工作,他与原告方律师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微信聊天记录里,清晰记载着整理证据、核对权责、协调会面、传达调解思路的每一个工作细节。
“不用不用,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王刚当即坚定回绝。放下手机后,他第一时间向承办法官详细说明情况,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将此事如实填报到“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
面对政治部(督察室)干警的例行询问,这位年轻的法院干警郑重表态:“我虽是一名刚入职不久的青年干警,但我知道纪律规矩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松。这个红包,无论金额是多还是少,我都不会收!”
“三个规定”是筑牢司法廉洁防线的重要制度保障,包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从外部干预、内部过问和不当交往三个维度,为司法公正保驾护航。
王刚拒收红包的举动,正是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干警严守纪律规矩、坚守廉洁底线的一个缩影。一枚小小的红包,考验的是青年干警的初心与担当,更彰显了基层法院维护司法廉洁的坚定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