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感谢法院,这笔救助金就是‘雪中送炭’啊!”张某某等12名申请执行人领到司法救助金后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12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21万余元,有效缓解了申请执行人因案件“执行不能”而面临的生活困难,传递了司法的温暖与关怀。
2020年3月起,张某某等12名农民工先后受雅安市雨城区某花圃雇佣,在某项目工地从事绿化工程。工程结束后,该花圃拖欠张某某等12名农民工劳务费共计4.4万余元。
多次催讨无果后,张某某等12名农民工诉至雨城区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他们的诉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调查后发现因该花圃经营不善已停业,现无可供执行财产,拖欠的劳务费无法兑现,12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法院全面调查后发现,张某某等12名农民工均为家庭主要劳动力,部分农民工还需承担老人赡养、子女就学等费用,被拖欠劳务报酬后生活陷入困境。
面对这12起“执行不能”案件,雨城区法院并未简单的一结了之。为纾解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境,承办法官主动引导并协助12名申请执行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后,逐案核实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案件执行进展等信息,结合每起案件的拖欠金额和困难程度精准核算救助金额,最终为12名申请执行人合计发放救助资金2.21万余元。
据悉,2025年以来,雨城区法院累计为5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73万元,体现了法院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推进,通过发挥司法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化解了系列性、群体性民生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说法】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司法救助是破解“执行不能”难题、彰显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旨在为无法通过执行程序实现权益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兜底保障。
劳动报酬是农民工群体的“血汗钱”,直接关系家庭生计。法院针对农民工劳务报酬被拖欠且案件执行不能的情况,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12名困难农民工送去“及时雨”,是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