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与郫都区检察院协同发力,通过法律监督、沟通协调、释法说理等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成功化解两起十年旧案,让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因刘某某、张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某某于2015年8月17日向郫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审查,被执行人张某某、刘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2017年,徐某某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被另案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徐某某因疫情失去工作,无工作收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6年1月,郫都区检察院通过民事执行监督,与郫都区法院联动,积极联系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经过充分沟通了解,确认该案有和解的基础。通过法检干警多次探讨交流、互相协作、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某、刘某某随即支付首期执行款项12万元,执行法官也根据刘某某的申请随即解除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以及财产的冻结查封措施。
“终本”不终止,司法为民不停步,此次法检联动推动十年旧案顺利出清,是郫都区法院终本清仓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体现出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
肖昕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