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交通事故,让两个家庭陷入矛盾僵局。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联合村干部上门听证调解,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前,犯罪嫌疑人伍某某驾驶机动车越过中央虚线,与对向骑摩托车的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伍某某与刘某家属徐某就赔偿金额、后续照料等问题产生激烈分歧。徐某二十多年前因务工意外导致双脚截肢,常年依靠轮椅出行,突遭丧亲打击后情绪激动,矛盾迟迟难以化解。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阅卷走访,了解到徐某出行不便的实际困难,且双方为相邻乡镇村民,村干部对两家情况熟悉,具备基层调解优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区检察院打破“坐堂办案”传统,将检察听证会“搬”到徐某家中,并邀请双方所在村的村干部参与听证、协助调解。
没有严肃的会场布置,只有一张圆桌、几把凳子。听证现场,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详细阐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清晰指出伍某某的过错与法律责任,同时耐心倾听徐某的诉求与难处。村干部则结合乡情民意从中斡旋,一方面劝说伍某某主动担责、悉心照料;另一方面安抚徐某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
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和村干部的耐心调解,伍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给徐某家庭带来的伤害,承诺再次支付补偿款,并在后续提供生活帮扶。徐某感受到伍某某的悔罪诚意,最终选择谅解,自愿出具书面谅解书,同意检察机关对伍某某作不起诉处理。至此,这起可能引发信访的纠纷,在“家门口”得到圆满化解。
(林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