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买卖起纠纷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调解化矛盾

  
2026-01-19 14:18:06
     

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原告A公司与被告王某、吴某因木材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遂诉至青白江法院。被告王某、吴某辩称其系履行职务行为,原告坚持依据合同相对性向签字确认的被告个人主张权利。为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查明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权衡诉讼风险与和解利益。最终,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达成由被告王某、吴某分期向原告A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七万余元的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订后,案件承办法官持续跟进履行情况。2026年1月13日,在法院见证下,王某、吴某按协议支付完毕全部货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本案的高效调解与及时履行,是青白江法院深入推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青白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李竹君)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