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内江市威远县检察院以及宜宾市南溪区烟草专卖局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异地协作会,就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流程、证据移交标准、执法司法衔接等关键环节进行交流沟通,着力破解跨区域行刑衔接“沟通难、协同慢”等问题。
会议聚焦威远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跨区域无证销售伪劣烟草制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因被不起诉人违法行为发生地在南溪区,依法应由南溪区行政执法机关管辖。威远县检察院在制发检察意见前,根据《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向南溪区检察院征求意见。会上,各方就行政管辖、证据采用、处罚必要性、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逐项研讨、深入交流,达成共识,为案件后续妥善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被不起诉人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办案检察机关所在地不一致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往往存在异地管辖机关难以确定、信息不畅、沟通困难等问题。近年来,南溪区检察院以“事前会商+跨域联动+跟进监督”的方式畅通交流协作桥梁,厘清跨区域违法行为处罚权责归属、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精准破解跨区域执法协作难点。目前,南溪区检察院已通过该模式办理或协助办理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件14人。
(王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