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重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1月6日,据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报,2025 年10月22 日18 时40分,驾驶人吕某驾驶川 M 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搭乘黄某,沿行驶至安岳县丝绸路秀才村红绿灯路段时,因吕某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对向车道上逆向行驶至路口,与余某驾驶的川A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吕某、黄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调查、依法认定:吕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余某因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资阳公安交警提醒:
两轮摩托驾驶员莫任性,遵守交规不越线,人车平安两相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