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一司机掉头未观察致车损人伤

  
2026-01-05 14:20:59
     

兰笛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2026年1月5日,据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报,2025年11月23日19时47分许,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接群众报警后,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刘某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掉头时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况,与未靠右直行的李某所驾渝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

依据相关法规,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两人的违法行为均被依法进行处罚。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

驾车掉头务必提前减速、仔细观察周边路况,确认安全后再操作;二三轮车直行需严格靠右侧通行,非机动车则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车无小事,守法保平安。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