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文/图
为展现新时代达州公安法治建设生动实践,按照“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宣传主题活动要求,12月30日,达州市公安局开展“阳光下的守护”法治公安主题宣传活动。达州市政协社法群委,新闻媒体记者,部分党风政风警纪监督员参加活动。

社会各界代表一行首先来到通川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全面了解该所聚焦“派出所主防”核心职能,忠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法治为抓手扎实开展新时代社会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
朝阳派出所坚持法治公安建设主线,创新“案管团队专职化、民警能力专业化、法治阵地多元化”方式推动平安辖区建设,将其典型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形成达州公安特有的法治“品牌”。
在达州市专门学校,社会各界代表实地查看了校园环境,参观了法制课堂教学,详细了解校园安全、教育矫治成效以及保障未成年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

达州市公安局通过推动专门矫治教育制度构建的法治化路径探索,与达州市教育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助力达州市专门教育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在达川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社会各界代表看到,入区、检查、核查、审讯等环节指示清晰,大家了解到,中心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全部在中心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实现了证据保管、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四位一体”执法管理体制,形成闭合式执法管理系统,为一线办案提供支撑保障。
达川区公安分局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牵引,推动执法质效持续提升,在达州市率先实现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的总要求,推动执法质效根本好转、持续提升。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达州市公安机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持续打造高效基层执法样板,完善全流程执法监督体系,完成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所队案管室“市县所”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培育了“全科项目警长”“57110”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品牌,达川区公安分局被公安部四次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通川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分别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所队)”,一个县局和5个基层所队分别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大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示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达州市公安局普法工作获得达州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