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进行时:聚焦小标的案件,执行到位935万元

  
2025-12-31 10:07:50
     

张弛 杨娇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百日办案攻坚行动开展以来,蒲江县人民法院聚焦小标的案件查人找物、资产处置、案款管理,依法拘传12人,拘留7人,罚款6人,执行到位金额约935万元,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蒲江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取得更好的成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110发力 快速出警促和解

2025年2月,蒲江法院立案执行寇某某与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为15000元。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和现场调查均未发现李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进程陷入困境。

“法官,我找到李某某在邛崃的铺子上,你们快来抓他。”2025年11月24日,蒲江法院执行110接到一条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执行法官迅速组织法警快速出警。

到达现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后,执行法官将其带回法院,李某某的家人也一路跟随。执行法官详细询问后,发现李某某确无财产可执行,遂组织寇某某与李某某及其家人面对面进行调解,经释法明理,李某某的家人代其履行5000元,剩余欠款由李某某本人分期履行。寇某某同意后,双方就此达成执行和解。之后,申请人寇某某还送来锦旗致谢。

提速处置财产 攻坚金融纠纷

某银行与李某、叶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1.李某、叶某某归还银行586493.3元及利息;2.某银行在上述款项范围内对李某、叶某某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蒲江县鹤山街道某处房产的变卖、拍卖或折价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该判决生效后,蒲江法院立案执行,标的额为601078.19元。执行中,法院对案涉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成交确认后,法院迅速完成案款支付。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