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前锋公安严查无人机“黑飞”,违规操作者被处罚

  
2025-12-29 17:58:38
     

朱茂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12月29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公安分局获悉,广安前锋公安在日常空域安全巡查中,快速查处一起无人机未经批准擅自飞行、超法定限高飞行案件,依法对违规操作人作出行政处罚,以案释法筑牢低空飞行安全屏障。 


近期,前锋公安空域巡查专班在开展常态化巡查时,监测到前锋区大佛寺街道红辉社区上空,有无人机存在异常飞行信号,不仅未经审批擅自升空,还多次突破限高规定,严重扰乱空中管理秩序,对周边空域安全构成极大隐患。

线索就是指令,安全不容懈怠。巡查专班第一时间将线索推送至属地大佛寺派出所,民警迅速整装出警,按照指令精准锁定方位,在现场成功找到并控制正在操作无人机的吴某。经调查核实,吴某为完成公司测绘任务,

当日在该区域先后操控无人机飞行3次,单次飞行时长20至40分钟,飞行高度均达400米,远超民用无人机120米的法定限高标准,违规事实清晰明确。

面对民警询问,吴某以“系公司安排任务”为由辩解,对此,办案民警明确告知,公司工作指令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无人机操作员作为飞行行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对自身违规操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目前,吴某因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航空管理规定,已被前锋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无人机飞行,守法是前提,报备是关键。前锋公安提醒,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均需依法完成实名登记,群众可通过下载“UOM”APP或登录官网,按流程完成报备登记,这是无人机合法飞行的首要前提。

同时,空域飞行有明确划分,微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真高50米以下、轻型和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真高120米以下飞行,无需提交飞行申请;但进入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机场、军事禁区、公共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区等敏感区域周边管制空域飞行,必须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交审批,获批后方可飞行。

此外,无人机飞行前需全面排查航拍区域环境,摸清地形、天气、周边建筑及人员分布情况,规划安全飞行航线,远离高压线、障碍物等危险区域,严格遵守飞行高度、范围及时段要求,坚决杜绝违规飞行行为。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