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波 尹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陈博
为规避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被执行人竟长期借用他人微信、支付宝账户进行资金收支,企图以此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近日,蒲江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攻坚行动中识破一起借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规避伎俩,并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案件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据了解,秦某某与胡某某、王某某夫妻两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蒲江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胡某某、王某某向秦某某返还借款本金439,914.52元及利息,支付律师费12,000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某与王某某一直未履行。两个多月前,秦某某向蒲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网络查控暂未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通知胡某某与王某某到院说明情况,但二人一直以无钱可还为借口,拒绝露面。12月18日下午,秦某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在鹤山街道某街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某的行踪。执行干警们立即赶至现场,找到被执行人胡某某并将其拘传到院。
执行法官面对面向胡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后果。随后,执行干警对其正在使用的微信、支付宝进行搜查,发现其自2023年以来每年约有50万元进出账,完全有还款能力,同时,胡某某为躲避履行,一直使用他人的微信及支付宝支付并收取款项。
鉴于胡某某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法警将胡某某送至医院进行入所健康检查,期间胡某某的母亲闻讯赶来,当即向法院表示愿意代其履行……经法官沟通调解,胡某某母亲当场支付秦某某15万元,胡某某本人也履行10万元,秦某某与胡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剩余24万元分期履行。
承办法官表示,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接下来,蒲江法院将持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严厉打击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保障生效文书上的“白纸黑字”能及时变成胜诉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