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电动自行车主无视交规撞伤行人,负全责!

  
2025-12-25 10:19:28
     

傳重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12月25日,据资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报,11月16日9时许,在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北大街红绿灯路口,驾驶人毛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右转时,因在斑马线前未停车礼让,与正在通行的行人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安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经调查取证,依法认定驾驶人毛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安岳公安交警提醒:无牌电动车莫上路,路口右转细观察,人行横道礼让行人,平安出行记心间。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