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跨省执行抓“老赖”

  
2025-12-24 10:28:3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一条紧急消息在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执行110”工作群弹出,打破了傍晚的宁静。12月24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一场跨越百余公里的跨域执行攻坚战,就此拉开序幕。



时间回到2015年。被执行人蒋某因经营周转需要,向申请人尹某、孙某借款共计24.6万元。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30日还款,到期本息合计29万元。借款到期后,蒋某仅偿还3万元,剩余26万元本息迟迟未结,蒋某遂向申请人出具借条确认债务。

然而,借条并未促使蒋某主动履行。因其长期失联、拒不还款,申请人无奈诉至法院。

2019年,法院判决蒋某偿还剩余债务。但判决生效后的五年间,蒋某始终逃避履行,对申请人的催告置之不理,致使生效法律文书几乎沦为“一纸空文”。

收到线索后,前锋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核实案件信息,考虑到被执行人身处遂宁,跨区域执行需争分夺秒,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出发,并同步与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控制被执行人。

“收到协作请求,立即安排人员前往!”船山区法院执行局快速响应,第一时间派出干警赶往现场,成功将蒋某控制并带回法院,为前锋区法院执行干警争取了宝贵时间。当晚七时,前锋区法院执行干警驱车百余公里抵达遂宁,顺利完成被执行人交接。

当晚九时,蒋某被带回前锋区法院。面对执行干警多轮释法明理与耐心劝导,蒋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执行干警遂按程序带其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为后续采取强制措施做好准备。

凌晨时分,鉴于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凌晨一时,蒋某被顺利送往广安市拘留所。至此,这场跨越百余公里的深夜执行攻坚战,圆满落下帷幕。

法律的尊严与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不容任何形式的轻视与挑战。蒋某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以“躲、拖、赖”的方式逃避履行义务,这已不仅是消极应对,更是对法律义务的公然抗拒。

在此,前锋区法院郑重提醒: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位公民、法人的法定义务,切莫心存侥幸、逃避执行。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冻结财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