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12月22日,甘孜州检察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推进会,对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进行思想再统一、责任再压实、行动再发力。


会议聚焦“深入学习、检视剖析、整改有效”这一关键,对“三个规定”及其相关实施办法进行了再学习、再解读。甘孜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邦勇,在会上紧密结合州院、基层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填报情况,对“三个规定”的填报主体、填报对象、记录内容等进行了精准阐释和释疑解惑。深入阐释了“三个规定”的重大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精准指出了当前在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思想偏差与行动短板,并就如何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学习贯彻和问题整改,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将“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转化为自觉行动和整改成效,促进司法廉洁公正、防止司法办案腐败、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
甘孜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易兵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表示,一要坚持“政治引领”与“法治思维”双轮驱动,深化思想认识,坚决破除思想误区与填报顾虑。“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是一场思想洗礼、观念变革。持续强化政治意识,把“三个规定”“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化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改有力有效。针对会议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各部门个性问题,逐项对标对表,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三要坚持“常态督导”与“结果运用”相互促进,在健全长效机制上持续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层级压实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检务督察部日常监管责任。按照规定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考核评价、党员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述职(责)述廉报告。
会议还通报了审议通过的《甘孜州人民检察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及成立专项督导组事宜。
甘孜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全体正式干警、上挂办案、聘用制人员参加会议。
